日期查询:2022年08月01日

多措并举稳岗位 千方百计保就业

  本报记者 郭丽菲
  
   有效扩大岗位供给、切实提升就业能力、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日,《中共山西综改示范区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要求山西综改示范区各部门、中心齐发力,努力实现全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提供精准帮扶 扩大岗位供给
  
   《意见》指出,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示范区企业发展。强化用工服务保障,推进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复工达产。扎实做好常态化企业招聘用工服务,优化信息发布、招聘组织、涉企事项办理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示范区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机制,设立保就业服务专员,提供“一企一策”精准帮扶。
   紧抓我省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政策机遇,力争实现新增市场主体与新吸纳就业能力同步增长。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相关行业,引导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向吸引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倾斜。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下示范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政策的落实落地,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就业吸纳能力。
   整合落实省、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简便发放程序。鼓励智创城和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同时,积极提供创业金融支持,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创业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对示范区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除享受太原市来并工作生活补贴,再给予30%的配套补贴。为示范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人员申请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特殊时期误餐补助、一次性扩岗补贴、青年就业见习等支持政策,同时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宣传力度。
  
  开展定向培训 提升就业能力
  
   《意见》要求深入开展产业集群定向式培训。完善“区、企、校”合作机制,围绕示范区重点产业集群,依据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具体需求,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等,对企业新招聘的技术技能人才开展不少于三个月的定向培训,并依据培训后就业人数为培训主体申请落实省人社厅培训补贴。
   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通过提技强能,提升企业技能人才的整体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培训电子培训劵,培训合格后协助企业落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及时把握区内企业技能提升培训现状,掌握区内企业培训取证的基本情况。积极联系符合条件的评价机构,对开展培训的企业员工进行职业技能评价,提高培训取证率。按照初次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协助企业落实相关取证补贴。
  
  推进互联网+ 健全服务体系
  
   《意见》明确,要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依托示范区24小时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就业招聘活动,加强人岗匹配和精准服务。建立与各类用工单位常态化联系机制,开展公共服务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建立岗位需求清单,向高校毕业生及各类求职者精准推送,最大限度利用网络覆盖用工单位和就业群体,做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服务不停歇。
   制定印发 《示范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引进、集聚、服务、保障等措施与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不断满足示范区企业不同层次的人力资源服务需求。
   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在人才服务大厅设立零工服务专区,为灵活就业岗位供需双方提供用工登记、信息查询、就业推荐、政策咨询等服务。
   做好企业招录人员人事代理、户口、档案管理等公共就业服务,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数字化工作,持续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
  
  创新仲裁方式 构建和谐关系
  
   《意见》提出,要持续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实现劳动关系矛盾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监督企业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监督企业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加大劳动用工备案宣传力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备案指导服务模式,引导企业“应备尽备”。
   创新仲裁办案方式,规范办案程序,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畅通当事人维权途径。将案件调解贯穿于案件处理各环节,力争实现调解率达60%。严格执行“三及时”原则,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期结案率达90%。设立劳动争议巡回仲裁庭,提高劳动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