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6月07日

吕梁出台措施加强驻村人事管理

  本报记者 贺建锋
  
   日前,吕梁市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具体内容包括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单位帮扶责任、理顺驻村管理职能、明确驻村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开展能力素质测试、强化基本保障落实8个方面。
   《措施》要求,各县(市、区)驻村办和省、市驻县大队长和驻乡镇工作队要履行好管理职责,每月至少开展1次驻村干部在岗在位大检查;各乡镇对辖区内各级驻村干部要不定期核实是否能胜任驻村工作,根据分析研判结果提出调整意见;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到帮扶村调研督导不少于2次,每季度听取1次驻村工作汇报;各帮扶单位要制定管理办法,对派出干部身份、脱产驻村、履职尽职、工作成效和群众认可度等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规定和不能胜任的驻村干部召回,重新选派。
   《措施》明确要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每半月走访1次脱贫户、监测户,每月走访1次其他农户,每两月电话访问1次不在村农户,驻乡镇工作队每月遍访1次行政村,做到全面摸排无死角、零遗漏,并记好走访日志,及时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工作、责任、政策落实落细;市驻村办每两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明察暗访,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机进行暗访,建立专门通报平台,坚持通报不过夜,上午检查下午通报,下午检查晚上通报,跟踪督办问题整改;县驻村办要切实将干部驻村帮扶“大点名”工作做实到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大点名”和暗访通报,通报要到人到事、较真碰硬。
   县驻村办要严格落实每季度对工作队帮扶成效进行大排序的要求;6月底前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驻村干部半年考核,在岗率低的一般不作为评优对象,考核结果反馈派出单位,并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市乡村振兴局牵头编制《政策口袋书》和《应知应会题库》,市、县两级驻村办、乡村振兴督导组采取电话抽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驻村干部进行知识能力测试,了解掌握驻村干部业务水平、工作情况。
   各县(市、区)组织部牵头,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审计局配合,联合开展一次驻村工作经费专项排查,确保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发放到位、使用规范;各县(市、区)、各派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驻村干部慰问活动;各县(市、区)驻村办要组织各乡镇针对驻村干部工作条件、生活环境、就医问药等情况进行排查,“一队一册”建立台账,督促相关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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