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2月06日

宪法在我心中 提升自护意识

  本报记者 刘琴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共青团沁县委员会、沁县少工委联合沁县人民法院、沁县司法局、沁县公安局走进学校,开展了12·4法治宣传日进校园暨“宪法在我心中”主题大队日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强了宪法教育,弘扬了宪法精神,增强了全县广大青少年的宪法意识,扩大了宪法宣传的社会效果。
   12月4日上午,沁县团县委在县电影院参加全县12·4法治宣传活动,在集中宣传现场设立宣传台,工作人员现场为群众发放宪法宣传资料并进行讲解。
   同日,沁县团县委书记、县少工委主任邱晓刚参加了沁县东风小学“宪法在我心中”主题大队日活动,并向同学们发放了宣传资料、小礼品。沁县公安局贾泽民警官结合身边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如何预防电信诈骗,从电信诈骗常见的形式、套路等方面,警示同学们要保持高度警惕,从根本上增强防范意识。
   沁县团县委副书记、县少工委副主任姜帅,团县委副书记(兼)、新店镇副镇长郝江杉参加了沁县红旗小学“宪法在我心中”主题大队日活动。在活动现场,通过集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互动、签名等形式为同学们宣传、讲解宪法与法律知识。沁县人民法院李佳鹏法官通过现场模拟法庭的形式,为同学们讲解法庭的布局设置及功能,使学生们对法庭有了直观真实的认识。同时,结合现实案例,图文并茂地向同学们讲解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防范电信诈骗案例,激发他们学法用法的兴趣。
   沁县团县委副书记王兴参加了沁县胜利小学“宪法在我心中”主题大队日活动。沁州律师事务所王帆律师围绕校园欺凌,引导同学们正确对待同学之间的摩擦和矛盾,树立法治思维,学习正确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积极与校园欺凌作斗争,远离校园欺凌。
   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使学生明白了应该怎样规范自己的言行、怎样预防犯罪,引导学生们从小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成为用法、护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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