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女司机酒驾被查处
8月6日21时许,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交警大队鼓楼中队在康源南路查处一起女司机酒驾违法行为。
经查,女司机吕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太谷交警提醒:开车要严守“车酒不见面”的底线。同桌就餐人员切记不要劝开车人喝酒。 吴婧筠
经查,女司机吕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太谷交警提醒:开车要严守“车酒不见面”的底线。同桌就餐人员切记不要劝开车人喝酒。 吴婧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