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5月24日

和顺交警大队交通事故案例

    2021年3月下旬,和顺籍驾驶人王××驾驶车牌号为晋A268××的小型汽车由和顺县城方向往左权县城方向(由北向南)行驶至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G207(锡海线)河绪村附近路段处掉头行驶时,与相对方向申××驾驶的车牌号为冀AYC4××大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顺交警温馨提示所有驾驶人:开车上路一定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在复杂路口更应该高度警惕,左右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合理掉头,保障行车安全。 李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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