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5月20日

昔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死亡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

    2018年1月4日,昔阳县境内安广线寺家庄煤矿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000余元。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昔阳县交警大队成立了“2018.01.04”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 “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2018年1月4日20时50分,当事人王 XX驾驶晋CJ1XXX小型普通客车,在由西向东行至安广线寺家庄煤矿路段时,将前方同向路右步行的李某甲、李某乙方碰撞,致李某甲当场死亡,李某乙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王冬杰弃车离开现场。当事人王XX应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甲、李某乙不负本次交通事故责任。
   在此次事故中暴露出小型车辆驾驶人仍然大量存在饮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其问题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应该引起大队的高度重视。为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建议:1.加强源头管理。大队要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从源头杜绝该类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2.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队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尤其是对工矿企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3.加大对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大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建议开展对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违法行为的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昔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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