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3月31日

太原开通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这些人可办理

  本报记者 陈彤
  
   3月30日上午,太原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发布开通太原市居住证“绿色通道”。太原市对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流动人口首次在公安机关登记,推出居住证“绿色通道”。居住证制度为流动人口逐步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创造了条件,也将逐步成为流动人口在城市有序生活、落户等方面的有效依据。
  
  想办理要注意这些
  
   发布会现场,太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常丹飞发布《关于开通太原市居住证办理“绿色通道”的通告》,太原市公安局决定,从该通告公布之日起执行。
   据常丹飞介绍,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太原市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人口首次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住登记时,开通居住证“绿色通道”,即可办理居住证。
   具体为,本人在太原市实际居住,且在太原市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的;本人在太原市实际居住,且在太原市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职工医疗保险的;本人在太原市实际居住,且在太原市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个人所得税的;本人持有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房主姓名为本人 (或夫妻关系)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且必须已实际入住;本人持有太原市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房主姓名为本人(或夫妻关系)的房产证或网签合同,且必须已实际入住。
   需要注意的是,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是指申领居住证当月的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同时,以上最后两项,除房主外仅限夫妻关系可以办理。最后,证明的出具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 “太原公安”、微信公众号“太原户政”或微博号“太原户政”。
  
  借鉴天津西安经验
  
   紧接着,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的韩燕现场通报了开通居住证办理 “绿色通道”的相关情况。在制定背景方面,太原市公安局以便民利企、服务群众为出发点,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为原则,依据国务院发布的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63号令),借鉴天津、西安等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将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太原市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流动人口首次在公安机关登记时,推出居住证“绿色通道”。
   同时,通过开辟 “绿色通道”,以进一步增强太原市流动人口的归属感、扩大其享有社会公共服务的范围和便利,提高其主动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的积极性,并倡导太原市流动人口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体,自觉支持和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大力提升太原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省城。
   韩燕表示,前期,太原市公安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惠民利企,优化完善居住证“绿色通道”审批制度通告》,以太原市公安局名义专门发函先后征求了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房产管理局五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其中,“绿色通道”通告前言部分,简要说明发布通告的起因、法律依据。正文主要说明了开通居住证“绿色通道”的五种具体情形。到太原市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流动人口首次在公安机关登记时,只要符合上述五个条件之一,即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居住证。材料齐全、情况清楚的,当场办结;如因核实材料或居住情况,无法当场办结的,也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居住证的办理。
  
  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据韩燕介绍,流动人口数据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资料,是党委、政府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流动人口摸排登记作为政府基础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太原市公安机关深刻认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全面推进“三零”创建工作为引领,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和 “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充分发扬“东莱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多措并举,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联动,以派出所为主要阵地,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 “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原则,进行全方位深入摸排,全面澄清流动人口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其中,2020年全年,太原市流动人口登记总数为1063006人,流动人口新登记数为172206人,比2019年同期增加33021人,增长率7.2%。全市2020年共计办理居住证67534张,比2019年同期增加5254张,增加率为7.1%。
   从2013年7月1日,《太原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太原市流动人口从十几万人,到2020年在公安机关登记一百多万人,规模不断扩大。按照《太原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享有13项权益和公共服务,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按照《条例》第三章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要求,多年来,太原市有关部门围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要求,根据各自职能,都在积极拓展居住证的服务管理功能。
   “居住证制度的实施推广,让外来人口更有城市归属感、认同感;更重要的是,居住证的实行是从管理到保障的转变,此举体现了公民平等,更加注重让流动人口一同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是一大进步。”现场,韩燕介绍说,相比较过去单纯的治安管理,居住证制度更侧重于服务和保障,为流动人口逐步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创造条件,也将逐步成为流动人口在城市有序生活、落户等方面的有效依据。
  
  提升服务“含金量”
  
   据韩燕介绍,从实行居住证制度几年来的情况看,除了治安管理的基本功能外,还有子女就学、计划生育服务、医疗等公共服务功能。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让公共服务惠及更多的流动人口,居住证的“含金量”在不断加大,持证流动人口所享受的各项公共服务在显著增加。
   同时,加快了外来人口本地化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保障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各种平等权益,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这种意义上讲,推行居住证绿色通道,使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通过快捷办理居住证来享受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政策待遇。就太原市而言,这是流动人口管理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对于促进太原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构建和谐幸福城市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可以说,这也是我们公安机关和各个部门为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期待,以便民利民、服务群众为出发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韩燕说。
   下一步,太原市公安机关将继续与人社、税务、医保、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密切合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大力度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推动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加强监督指导,充分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我们将协同各部门共同服务太原市流动人口管理,最大限度地服务一流省会城市建设,真正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打造成为省城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亮点工程、精品工程。”韩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