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1月25日

忻州中院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本报记者 陈晓平 通讯员 郝伟
  
   为全面贯彻落实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充分发挥司法 职能,保障农民工过一个富足祥和的春节,忻州中院党组于近期在全市法院范围开展了为期30天的 “2021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行动。
   本次行动共涉及全市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审判、执行特别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各类案件。整体行动共分三个阶段推进,首先由两级法院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做好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分类台账;第二是专班协调, 分类处置,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及所处办理阶段精准施策;第三是及时总结,宣传发动,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更多农民工懂法、学法、用法,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忻州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应设立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专门窗口、人员予以接待,并简化立案流程,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权。对正在审判中的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严格按照案件办理流程节点,高效规范全力推进。特别是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或劳动报酬纠纷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做到快审、快结。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由全市法院执行部门集中对终结、终本案件进行核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应积极救助。同时要求全市法院执行部门注意善意、文明执行,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划拨。此外,要求全市法院刑事部门在证据扎实的基础上做到快审、快结,采用刑事手段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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