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1月14日

太原居家隔离擅自外出将被集中隔离

  本报记者 陈晓凌
  
   1月12日晚,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第80号通告 将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村 (社区)要组织志愿服务者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提供生活便利和心理健康服务。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不得外出,擅自离开者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同时,追究乡镇(街办)、村(社区)脱管失管责任。
   据太原市疫情防控办发布的消息,2021年1月11日0时至24时,太原市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新增密切接触者35人。
   当日重点地区返 (抵)并人员2780人(其中河北省2640人);当日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29291人次。本地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
   截至1月11日24时,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1例,已全部治愈出院。累计报告本地疑似病例232例,其中累计排除219例,转确诊13例,现无本地疑似病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91例,治愈出院89例,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例。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表示,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扎紧扎牢防输入、防扩散、防反弹的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严防死守“太原阵地”,巩固太原市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演出、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
   二、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从严控制大型会议、活动,严格执行“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要求。同时,加强对单位人员外出情况全面摸排,对有中、高风险以及河北等地区旅居史人员按要求进行健康管理。
   三、党员干部要带头在春节假期非必要不出行、不聚集、不出省、不出境,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倡导广大市民就地过年,提倡企业不停工、不停产,通过错峰调休等措施,减少跨区域流动,把疫情传播风险降到最低。
   四、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护,出行一律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接触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尽量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的市场,不购买、食用无食品安全追溯码和进口冻品处置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五、公共场所要设置口罩自助售卖机或口罩免费配发点。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酒店、娱乐场所、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对不戴口罩者,拒绝其进入。
   六、严格控制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剧院等演出场所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以及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等要求。
   七、村(社区)要组织志愿服务者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提供生活便利和心理健康服务。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不得外出,擅自离开者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同时,追究乡镇(街办)、村(社区)脱管失管责任。
   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类诊所、门诊部、药店等基层医药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发热患者信息登记追踪和监测预警责任,一旦发现发热患者后要认真填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病人信息登记追踪表》,指导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协调闭环引导至发热门诊排查,落实好追踪、报告工作。
   九、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以及造成疫情扩散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