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9月28日

忻州发文保障促进绿色发展

  本报记者 陈晓平
  
   9月25日,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障和促进绿色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出台。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玲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侯建中、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崔少华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忻州市新闻中心主任尹新凤主持发布会。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和促进绿色发展的决定》由忻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共有十七条,分别就保障和促进绿色发展的基本要求和目标、组织领导、规划引领、绿化忻州、生态治理、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生态建设、制度建设与治理体系、实施时间步骤等作出了规定。
   在规划引领上,《决定》明确要实现规划对空间布局的刚性管控和优化引领,构建绿色发展空间体系;在绿化忻州上,重点对推进造林种草、身边增绿、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汾河中上游和重要河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作出规定;在生态治理方面,重点围绕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立足于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从综合治理角度,提出方向性举措,也充分考虑了黄河流域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生态治理的重点内容;在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上,重点关注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能源转型、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型产业发展,提高现代工业、农业、服务业的绿色发展水平,奋力蹚出全面转型的忻州之路;在城乡生态建设上,确立以“五城联创”、美丽乡村建设和“两山四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为抓手,统筹推进城乡生态建设,厚植绿色发展基础,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创新型田园城市;在构建绿色发展制度体系上,重点对加强依法治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市场化交易、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健全监督考核制度等作出规定,强调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决定》的出台,对于更好发挥忻州市的后发优势、比较优势、资源优势,加快推进“336”产业布局,提升区域发展水平,实现转型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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