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7月20日
加大医疗扶贫力度

吕梁扩大医疗扶贫病种范围

  本报记者 贺建锋
  
   7月19日,记者从吕梁市相关部门获悉,吕梁市持续增加医疗卫生投入,在坚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政府主导、企业社会个人参与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医疗救助扶贫力度。
   据了解,吕梁市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由过去的300元提高到500元;提高贫困人口在县级(含县级)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购的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95%,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85%;将贫困人口新农合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合并新农合大病保险封顶线达到60万元;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一定范围内的免费医疗。在吕梁市范围内的县级以下(含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在10000元内的实行免费医疗。即: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患者,在新农合按规定补偿后,由民政部门医疗救助资金全额报销剩余的医疗费用。
   扩大医疗扶贫病种范围。对容易造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结肠癌、直肠癌等24类重大疾病,在新农合规定的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限额标准内的首次治疗,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免费治疗,即:由新农合补偿70%,民政部门医疗救助资金补助30%。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差额补偿,即:新农合补偿70%,民政部门医疗救度最高救助限额内补助20%,剩余部分由个人负担。扩大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除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不予支付费用”的项目外,其余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赔付范围。实行先住院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在贫困人员就诊时,对交不起住院押金难以入院的贫困人员,在吕梁市范围内的县级(含县级)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免交住院押金,出院时只付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应由新农合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经办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