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7月14日

我省建多点触发机制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落实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严密防范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和新燃点,7月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山西省疫情监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以下简称《预警机制》),目标是进一步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系统,有效落实早发现、早处置,增强疫情早期监测的灵敏性和准确性,全面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
  
  各市建立多点触发机制
  
   《预警机制》要求,各市各相关单位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机制,打通传染病监测系统与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病例信息直接抓取和实时网络直报功能。临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对确诊的传染病病例可通过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直接进行网络报告,提高传染病病例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各市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多点触发机制,在口岸、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学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建立完善监测哨点,提高早期监测的时效性、敏感性。
  
  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
  
   《预警机制》要求,各市各相关单位要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为此,要建立传染病病原监测机制。对重点监测的传染病进行病原学监测,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确诊病例的活动场所和病原体可能暴露场所中的工作人员及环境物品进行标本检测。要建立病媒生物、宿主动物监测网络。要建立特殊药品零售监测报告制度。药品零售网点对抗生素、解热镇痛剂等特殊药品的销量进行动态监测。
   与此同时,加强舆情监测报告以及加强大型集会、会议等活动监测管理。活动主办单位安排专人开展活动期间的健康监测,并密切关注周边地区和国际传染病疫情信息。各级疾控机构通过国内国际卫生专业机构官方网站,了解传染病相关疫情信息,及时开展疫情研判、风险评估,为本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提升重大疫情监测预警能力
  
   《预警机制》要求,各市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传染病早期症状识别能力。对各场所、单位的健康管理员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开展传染病及重大疾病相关知识培训,增强对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传染病常见早期症状的识别、辨别能力。要强化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职责。各级医疗机构按要求设立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规范诊治报告流程,严把第一道关口,严防传染病在医疗机构传播扩散。
   与此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5G技术,通过智能终端和智能管控,建立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现代化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实现信息的快速传输和预警。强化信息互通互联,健全完善防疫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快速反应机制,提高重大疫情研判、风险评估以及多部门协同作战效能,全面提升重大疫情监测预警能力。
   《预警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或部门的监测预警第一责任人,强调了配备健康管理员、完善设施设备、保障工作经费等要求,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并要求加强多部门协作,建立健全疫情监测预警工作联动机制,确保疫情监测预警能力有效提升。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舆论环境。
  据山西省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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