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7月07日

平遥交警发出“创建文明示范公路”倡议

    近日,平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及上级部门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在108国道平遥段集中开展创建国家级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公路活动,并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倡议书。
   大队积极倡导机动车驾驶人及广大人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远离逆行、闯红灯、超载、超员、不按规定让行、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不要在108国道平遥段沿线摆摊设点、“赶集”或占道经营;108国道沿线加油站、饭店、汽修厂、汽车销售点等店铺,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确保顺向、整齐、有序停放;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以实际行动争做文明交通的示范者和维护者。 赵卓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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