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6月19日
山西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审结

责令判决生效后7日内公开赔礼道歉

  本报记者 陈晓平 通讯员 郝伟 振华
  
   6月17日上午,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山西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忻州中院当庭判令被告辛某对侵害续范亭将军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19年7月1日,原平市民辛某在短视频平台上公开发布了其在原平市国防主题公园内,以续范亭将军全身雕像为背景拍摄的9段短视频。其中一段内容为辛某面对续范亭将军雕像作划酒拳状,行为举止轻佻,配音为相声选段。还有一段内容为辛某面对续范亭将军雕像作扭胯状,动作不雅。7月6日,辛某的抖音账号因发布违规视频被永久封禁。
   忻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续范亭将军是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所保护的英雄烈士,辛某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视频内容低俗,丑化和亵渎了续范亭将军的形象,侵害了续范亭将军的名誉荣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征求续范亭将军近亲属意见时,其近亲属均表示不提起民事诉讼。为此,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有关规定,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经合议庭评议,忻州中院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请求,确认被告辛某的行为侵害了续范亭将军的名誉、荣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责令被告辛某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被告辛某当庭表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所在,愿意公开赔礼道歉。
   英雄烈士是国家崇高理想和民族精神的体现,是中华民族的脊梁。近年来,一些抹黑英雄、侵犯英烈荣誉、虚化甚至丑化英雄的行为,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忻州中院牢固树立鲜明价值观导向,通过本案审理宣判,旨在教育引导全社会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崇尚英烈、捍卫英烈、传承英烈精神成为每个人的行动自觉,推动全社会形成捍卫英烈荣光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