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2月14日

我省将奖励疫情防控突出单位和个人

  本报记者 张帅
  
   日前,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联合发出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要对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及时进行奖励。
   通知明确,对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在定期奖励的基础上重复奖励。奖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可同时奖励该集体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根据实际,可适当突破规定的奖励比例和名额,其中对符合嘉奖条件的一线阻击疫情工作人员,可不受规定比例和名额限制。对于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在一次性奖金基础上,经批准,追加物质奖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奖励。省、市两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跨层级对下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作出嘉奖、记功奖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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