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1月24日

春节加班、提前放假工资怎么算

  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有的单位因为生产任务紧等原因而安排职工坚守岗位;有的单位出于体恤职工的考虑而决定提前放假或延后上班。那么,可以用补休方式或者发慰问红包的方式代替春节加班费吗?提前放假可以扣发工资吗?
  不能以补休方式代替支付春节加班费?
   小魏是某制衣公司的员工。2019年春节前夕,老板说要赶一批急活儿,小魏与几位同事放弃了休息,在正月初一至初三连续加班3天。哪知,节后老板说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无力支付3天加班费,让小魏和同伴们分批补休6天。
   小魏等人向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查清事实后裁决支持了小魏等人的主张。
   点评: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正确的。
   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春节发慰问红包不能冲抵加班费
   2019年春节,小张加班帮助公司完成生产任务。大年初一,公司领导慰问加班员工,给每人发了500元红包。
   工资发放后,小张等人发现没有把春节3天加班费算进去。公司声称:礼包已经包括了加班费。小张等人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经审理支持了小张等人的请求。
   点评: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春节3天加班,必须支付3倍加班工资。
   春节放假既具有民俗性,也具有法定性。职工春节加班,放弃了与家人欢聚同乐的机会,坚守在生产一线,用人单位理应按照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向职工支付不低于其工资的3倍加班费,而不能以“红包”来代替加班费。
   因为“红包”和加班费二者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前者是对劳动者工作表现的一种肯定和褒奖,类似奖金,给与不给全凭自愿,发多发少企业有自主权;而加班费是对劳动者额外提供劳动和放弃法定假日休息的一种补偿,是职工加班劳动的应得收入,理应专门支付。 据《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