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1月14日

我省出台“20条”措施助推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郭丽菲
  
   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台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聚焦四大结构突出矛盾,倒逼传统产业升级,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倒逼两高企业转型,力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20”条措施包括,对高科技和新兴产业优先享用重污染企业通过提升改造、污染治理腾出的排污权;严格控制在河流谷地,旅游产业布局区,以及人居环境敏感的区域布局重污染项目;2020年10月底前,县(市、区)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力争达到60%以上;倒逼规模小、结构散、产业链短、污染较重的企业退出;对于主动进行区域转移、提前完成淘汰任务、提档升级改造的大机焦项目在环评审批、总量配置和大气资金方面给予倾斜;对于取得环保“领跑者”称号企业,免予执行应急、错峰等管控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企业予以重奖;对于主观恶意偷排漏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罚屡犯、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超标排污的,采取停产、关闭等严厉措施等内容。
   据介绍,《意见》的出台,就是要全面释放 “绿色驱动力”,全方位运用环保手段,推动山西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优化调整取得实质性突破,为全省生态环境改善打牢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