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2月24日

交警历时三天两夜 查获套牌车辆

  本报记者 李云霞 通讯员 李东兴
   12月20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历经3天2夜,查获一起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12月18日,该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进行违停和非现场交通违法信息录入时,发现晋MF6***车辆存在涉嫌套牌行为,遂将此车录入稽查布控系统,予以布控。
   18日17时,城区中队民警在辖区崇文路开展交通安全巡逻时,发现此车停在该路段,但车内空无一人,民警遂在该车周边区域进行蹲点守候。历时三天两夜,终于在12月20日19时,发现驾驶人走到车前欲驾驶车辆。当时正值下班高峰期,为避免与驾驶人发生冲突或其驾车逃窜,误伤群众,民警只能尾随其车后,同时联系大队122交通指挥中心,开启缉查布控系统,防止跟丢,时刻掌握其行车轨迹。
   19时55分,民警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在稷南大街卡口成功将此车拦截。经公安综合平台查询,该车存在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赵某伟(稷山县稷峰镇人),驾驶状态正常,对自己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赵某伟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记12分的行政处罚,并收缴其非法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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