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2月04日

山西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明年1月25日召开

  本报记者 赵云云
   11月30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25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主持,副主任卫小春、李悦娥、岳普煜、李俊明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修订)》、《山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修订)》。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太原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大同市御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大同市文瀛湖保护条例》《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大同市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忻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晋中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晋城市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运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 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 2018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山西省2019年省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山西省开发区条例 (草案)》;补选;通过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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