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1月23日

客车超员 被罚200元记6分

  本报记者 钟如杰 通讯员 郑力玮
   高速超员行驶,这是交警部门明令禁止的行为,但依旧有驾驶员不顾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冒险”也要上路。11月20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河津北收费站查获一辆超员小型普通客车,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15时40分许,执勤民警在河津北收费站执勤时,看到一辆豫A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缓缓驶来,透过车前挡风玻璃,民警发现车厢内坐满了乘客,真的可以说是“满满当当”,判断该车有超员的嫌疑。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司机出示有效驾驶证件接受检查。在打开车门的一刹那,民警发现车上确实是人挤人,几乎不留缝隙。经清点,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属超员20%以上。
   经了解,该车从河南开往河津,乘客为该车辆驾驶员李某的工友,抱着图方便的心理,不顾超员危险搭便车一起去打工。民警遂对驾驶员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讲明违法超员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通过宣传教育让驾驶员及车上乘客明白超员行为对交通安全的危害。
   李某表示悔意并认识到错误,接受了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李某予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