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1月06日
关注青少年普法

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措施

  家庭环境不仅影响少年的社会化,还很大程度影响他们的行为。而任何行为都是一定心理因素的外化。因社会化失败而形成犯罪心理结构,有个渐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良的心理因素会不自觉地通过外在行为反映出来,这些行为既可能是违背正常行为规范的行为,也可能是在犯罪情景出现时发生的犯罪行为。所以,家庭预防重在预防犯罪心理的形成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犯罪心理的家庭预防
   尊重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应予以足够的尊重,儿童的某些权利对父母而言则是义务。父母,应负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管教、照顾、保护的责任。在提供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的同时,更应重视满足孩子心理及精神生活所需。父母做到尊重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不因夫妻关系的破裂而使孩子的权利受损,是防止少年形成不良心理的先决条件。
   构建家庭良好的人际关系,营造互谅互爱的和谐氛围。家庭中长辈对晚辈的慈爱、晚辈对长辈的孝敬,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最具生命力的家庭伦理道德,民意调查显示,现代人仍视其为应倡导的家庭美德。家庭的和谐不仅局限于小型的核心家庭,而应开放地扩展到亲族中,小家庭内部、亲属间的融洽都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形成对周围人的信任、友善、合作、安全感等正常社会心理的形成。
   确立正确的家庭生活理念。清末思想家曾国藩为了防止自家子弟骄奢淫逸,形成犯罪心理,要求家人一要勤劳,二要节俭,三要谦谨。他认为“劳则善心生,逸则淫心生”;他反对父母为子孙后辈积蓄钱财,因为钱财充裕、生活安适,子弟容易陷于奢侈;他认为骄傲是无恶不作的开始,谦谨是 “去万恶”、“臻万善”的重要品德。这种品德的培养可以提升孩子的需求层次,避免在物质、生理层面的需求过度膨胀而形成犯罪动机。
   从小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孩子的规则意识应从小培养、从小事抓起。首先父母应当以身垂范,树立榜样,有稳定的情绪、明确的是非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用礼仪廉耻引导教育子女,教给孩子处世为人的基本道理,使孩子逐渐形成对行为后果的预见能力,从而懂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养成自我控制、自我约束、懂得节制的品性。这种品性可以在孩子遇到外界犯罪情景突然出现时抵御住诱惑,做出正确选择。为孩子一生追求公正、正义、遵纪守法打下心理基础。
  犯罪行为的家庭预防
   通过行为迹象预测犯罪心理。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通过细心观察谈心询问或分析孩子接触的、制作的、感兴趣的物品等方法可以发现犯罪征兆,这些征兆包括物质需求的变化,如消费支出大增,钱物来源不明等;精神状态的变化,如突然变得语言、行为神秘诡异,回避他人等;人际关系的变化,如学生与校外闲散青少年交往,与老师关系恶化、厌烦家长的管教等;性心理方面,如观看淫秽录象、阅读色情文字作品等。通过预测犯罪心理,家长可以及时采取制止、监督、疏导、管束等方式防止其犯罪行为的发生。
   在家庭中犯罪的预防。一些少年犯罪,特别是盗窃犯罪的少年,最初的犯罪通常发生在家庭中,偷取或骗取父母的钱款、将家中的财物变卖。在家中实施财产犯罪行为比较容易,风险小,这样发展下去,少年将犯罪的场所逐渐向亲属范围扩展,最后发展到社会。所以,父母的责任是使孩子的这种行为被及时制止,使其每次受挫、不能得逞,以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防止孩子加入不良团伙。统计表明,结伙犯罪已占到未成年人犯罪的70%。大量的案例反映出,孩子逃离家庭、逃离学校、沉迷于网吧游戏、在娱乐场所交友等,最容易与不良人员聚集成团伙,被人挟带着犯罪。所以,家庭应该很好地照顾未成年人,在青春期前不断地加以管束,对青春期的孩子制定规则进行约束,约束性的规定,包括规定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晚间外出限制时间、外出方式和去向、交往的人员必须让父母知道。一旦孩子违反规定,应有公平的惩罚措施,切忌适用暴力体罚。中国传统教育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这与现代家庭教育理念已不相适应。这种家长通过滥用权力来惩处子女的方式,被实践证明是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往往适得其反,引起青春期孩子的叛逆反抗。家庭通过对孩子的约束,使孩子不致脱离家庭、学校等正常的社会组织,适应主流社会的文化。
   法律意识教育。家庭通过日常活动和有意识地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向孩子灌输公民权利、义务等知识。让孩子懂得自己享有权利的同时,还要承担一些义务,如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接受教育、学习科学知识的义务。通过提高孩子的思想境界、法律意识,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本报综合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