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1月02日

晋中立法推进餐厨垃圾管理

  本报记者 张云鹏
   今后,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买卖和销售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以及饭店、酒店、食堂等餐饮单位不按照规定配合执行餐厨垃圾管理制度都将列为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重点。11月1日上午,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晋中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条例》的发布,有效杜绝餐厨废弃物回流餐桌,在保证市民餐饮健康的同时,也实现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条例》将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三十一条,对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作出了全面规范,将晋中市城区纳入了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范围,实行餐厨垃圾规范化、专业化收运和集约化处置。
   2012年以来,晋中市申报成功全国第四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通过市场化方式,已建成了晋中市第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试运营近一年,日处理量已达到40吨。
   《条例》实施后,餐饮单位须向主管部门申报餐厨垃圾预测产量,严格管控餐厨垃圾不得外流;须将餐厨垃圾投放至专用容器内,避免和生活垃圾混合排放,便于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处理;须与餐厨垃圾特许经营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并于餐厨垃圾产生后24小时内交给特许经营单位;须做好餐厨垃圾产生台账,真实完整的记录生产时间、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备查。
   为了保障公益性事业安全运营,《条例》设定这两种企业(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和从事餐厨垃圾处理的企业),必须取得许可才能从事此项业务活动。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餐厨垃圾的收运和处理。这就意味着长期存在的“泔水车”等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的现象,将会受到严厉禁止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