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9月27日

清徐三个“黑”加气站被依法取缔

  简陋的加气设备、简易的彩钢板房、没有任何消防设施器材、违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近日,清徐消防大队执法人员联合派出所民警,依法取缔了三个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液化天然气加气站。
   连日来,清徐县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县领导带队检查加气站,对违法行为顶格处理,严惩违法责任人。
   当天,联合执法人员在清徐县307国道中高白村和国道南营路段及榆古路与王答乡交叉口北侧500米的新超加气站内检查时,发现三个加气站经营者违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且三个经营场所均无任何消防设施器材,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极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
   执法人员随即取缔了加气站,并经县公安局批准,决定给予6名经营者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消防人员提醒,违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危害性大,液化天然气极易燃烧、爆炸,并且扩散能力强,火势蔓延迅速,一旦发生火灾难以施救。流动加气站大多数设置在车辆来往频繁的交通干道两侧,周围环境较复杂,受外部点火源的威胁较大,无证加气站的人员消防意识淡薄,火灾隐患极大。无证加气站无消防设施,且有很多都在居民区,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重大财产和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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