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9月04日

大学生欲携宠物乘高铁被拒

  8月30日,在校大学生汪某持当日G352次列车,区间为绩溪北站至巢湖东站的车票从绩溪北站进站,于7点55分接受二次安检开包检查时,安检工作人员发现其背包中有蛙一只、蛇两条,便立即交给在场的绩溪北所安检民警处理。
   经查,汪某所携带的蛙和蛇为爬行两栖类宠物,无毒无害,两条蛇均为玉米蛇,其中一条具体种类为白化公蛇;蛙为角蛙。由于被其网络视频吸引,遂决定买来当作宠物养在身边。开学在即,此次携带“网红”宠物出行是为了带去宿舍饲养,并不知道不能带宠物上高铁的规定。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的公告》第六条规定:活动物(导盲犬除外)属能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不能携带乘车。汪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此项规定,安检民警考虑到汪某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依据有关规定对汪某教育放行,并作出不能携带宠物乘车的决定。随后汪某与朋友联系,由朋友将宠物领回代为保管。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