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8月09日

消防携手律师做客行风政风节目

  为了进一步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特别是解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反映出的一些法律问题,8月6日晚太原电视台综合广播的政风行风节目中,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队首次邀请法律顾问参加,一同解答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
   节目中,消防人员通报了今年以来的火灾救援特别是电动车火灾以及消防监督执法情况,并对近期的消防安全作出提示。
   律师分析了在楼道、家里停放电动车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法律责任,特别是电动车生产厂家、车主、小区物业三方的法律责任。随后,重点针对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的问题,从法律层面对占用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经营行为展开分析,通过解读《消防法》敦促广大商户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维护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
   有听众咨询,商场在疏散通道设置摊点,经营者该不该承担责任。消防人员解答道,我国的《消防法》第60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于单位,要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改正;对于个人,要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这就说明在大型综合性商业体里面,无论是商场还是经营者都应该遵守《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不应该占用或者堵塞消防通道。
   同时,在相关部门清理拆除消防通道上占道经营商户的过程中,从法律层面讲会有一些法律上的争议,如果商户在消防通道进行经营,就违反了我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因此他将面临行政上的处罚,例如责令恢复、罚款。
   对商场来讲,应当承担防火安全的主体责任,有义务将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合法场所出租给散户,因此在消防整治的过程中,如果产生相应的争议,经营者有权通过诉讼的途径向出租者主张自己的权利,包括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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