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6月25日
实施会员缴费 信用财政互保

晋城市小微企业融资不难了

  本报记者 毛明辉
   近日,晋城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7月1日正式执行,试运行期限为2年。
   《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有,晋城市将出资风险补偿金5000万元,出台设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互助补偿机制,并采取“企业会员制”形式,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服务,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风险补偿资金由政府提供的“财政风险补偿金”和企业缴纳的“会员会费”共同组成,其中市县两级财政将共同出资5000万元,会员企业的会费分为1万元和5万元两档。企业将以缴纳会费作为自身信用保证,享受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限、50万元以下和100万元以下两档额度的免担保抵押的流动资金贷款。
   《暂行办法》最大的亮点就在于通过一定比例的损失补偿,鼓励经办银行降低担保抵押门槛,以信用贷款方式向广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金融支持,提供融资服务便利。
   晋城金融办指出,该项规定的实施,于企业而言,可以通过免担保抵押措施获取生产经营急需的流动性资金贷款,以此降低融资所需的直接或间接成本。于银行而言,提高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化解了金融风险,可谓双赢。
   对于风险互助补偿机制,晋城金融办强调,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是为经办银行发放信用贷款可能产生的违约损失风险进行的一定比例的补偿,而不是为企业的违约贷款进行代为偿付。事实上,对于违约的企业,即使财政代为补偿后,经办银行依然要进行债务追偿,贷款企业也要继续履行还款责任。
   《暂行办法》另一个亮点就是政企互助。互助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对企业的帮助,建立财政新风险补偿金为企业提供增信服务;二是企业之间的互助,将会费收益作为财政性风险补偿资金的补充,进一步增强增信和风险覆盖能力,提高总体信贷额度,帮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信用贷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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