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5月09日

省城再摸土地资源“家底”

  本报记者 赵伟
   昨日,记者从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太原市将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共用两年时间,通过卫星遥感助力,为每一块土地量精准尺寸。
   此次土地调查,太原市将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逐图查清其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包括全市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还要完成全市采煤沉陷区土地利用现状专项调查,同步开展市内汾河、潇河以及汾河一级支流的河道调查确权。
   今年6月前,在做好省级试点尖草坪区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并完成2个试点行政村调查。通过先行先试,总结适合太原市的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方式,积累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太原市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统一变更,汇总县(市、区)调查成果,形成上报省和国家的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据悉,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将作为核定市、各县(市、区)实际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和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各项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依据。土地调查完成后,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等土地管理工作,应以调查成果为依据。未完成土地调查任务的,暂停该行政区域土地征用、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另外,土地调查虽已完成但未依法登记的不动产,不得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