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5月04日

山西首批745家科技型企业享优惠

  本报记者 赵伟
   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今年第一批入库的74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已经公布。凡是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享受税收优惠,即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高到75%。
   去年,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这既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重要举措,又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力量的重要阵地。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则可直接确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根据 《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近年来,我省不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去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81家,增幅19.3%。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进一步整合创新资源,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培养,支持中小微企业研发,着力面向入库企业,开展相关政策、实务培训等精准培育和服务,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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