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4月27日

太原电动车上牌 5月7日开始

  4月26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5月1日起施行的《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涉及到的问题,进行专题解答。按照《条例》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且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车辆购置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登记。
   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从5月7日开始,太原市范围内首批设置了10个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同时,按照《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购买的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首次办理上牌业务免收牌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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