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28日

太原女子烧垃圾 不慎点燃木器厂

  本报记者 陈彤 通讯员 王霜红
   3月27日,记者从太原公安杏花岭分局了解到,太原一女子在焚烧垃圾时,不慎将旁边木材引燃,致使一间木器厂着火。目前,该木器厂已被警方下令要求整改,该女子也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民警表示,3月24日晚22时30分许,公安杏花岭分局小返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杨家峪小窑头村一木器厂着火。杨家峪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在消防员的协助下,将火扑灭。
   据了解,着火地为小窑头村去年因环保问题被关停的一家小型木器加工厂,现在是一家玻璃加工厂,但院门外仍堆放着大量的木材垃圾。
   经查,嫌疑人肖某女,52岁,江西人,是玻璃厂负责人的母亲,闲来无事,想收拾一下院子,便把厂里闲置的玻璃塑料包装堆放到院门外,在砖头砌起的垃圾堆内进行焚烧,没想到,引燃旁边木材,引起此场火灾。
   事后,民警对该厂负责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月26日,根据《消防法》第62条第二项 (在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肖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引以为戒,杜绝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