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16日
榆次区消防大队

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

  本报记者 段少华
   连日来,榆次区消防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对位于新建路的御璟城市花园二期工程开展消防检查,对其安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了一次详细、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建筑内使用的消防水带、水枪、接口、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产品依照程序进行判定,重点查看各种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的供货证明、检验报告,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是否齐全,是否使用过期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查验了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资料和产品质量,并对消防产品的外观、材料、性能参数、生产厂家进行一一核对。
   在检查到该工程东区地下二层防火门时,监督人员发现其安装的闭门器与其报告不符,报告中明确指出安装B3W型号闭门器,实际中却安装了B2W型号的闭门器,针对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经过大队集体议案,决定对其施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受案登记,对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