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15日

我省微企领红利 降税率加奖补

  3月13日,省政府最新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按照《措施》,山西将对中小微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及奖励补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报记者 张树志
  加大奖补力度
   从2018年起,山西将提高对“小升规”企业的奖励额度。省级安排的扶持众创空间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向民办众创空间和民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倾斜,倾斜比例要达到50%以上。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规定给予资金奖励。对当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资金奖励。
   同时,支持各类专业社会服务组织和中介机构面向科研创新团队、中小微创业创新企业,提供代理记账、知识产权登记评估、产权登记、大数据等社会化服务,支持承接政府提供的法律、税收、工商管理等专业培训工作,根据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给予财政补助。
  财政税收优惠
   《措施》提出,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以及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简化办理程序,优化纳税服务,推进小微企业应享尽享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好国家有关企业兼并重组、改制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 (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对工业企业实现管理类、证照类、登记类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 “零收费”。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费标准,规范铁路港口收费,加强物流领城收费监管,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加大“乱摊派”治理力度,严禁强迫企业缴费参加指定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
  加大信贷支持
   下一步,山西还将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许经营权、收费权等利质押融资产品,加快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实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广运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通过贷款重组等方式,着力解决抽贷、压贷、断贷等融资难题,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网点设置、客户评价、业务模式、风险缓释、还款方式等方面开展创新,加快开发满足民营企业各种需求的信贷产品。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此外,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山西股权交易中心等上市、挂牌,通过IPO和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债等进行融资。推广运用小微企业征信集合债、项目收益票据、永续票据、并购票据、绿色票据等创新债券品种。引导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等方式扩大对民营项目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