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14日

太谷发布抵制酒(醉)驾劝诫书

  本报记者 陆祁国 通讯员 刘伟利
   3月12日,晋中市太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平台,向全县机动车驾驶人发布《珍爱生命 抵制(醉)酒驾劝诫书》。
   随着天气回暖,外出休闲、朋友聚会增多,太谷县境内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有抬头趋势。对此,该大队负责人认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的影响很大,不能总是被动地在路面上检查、处罚,一定要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源头防控办法。后经专题研究,向广大车友发送《抵制酒(醉)驾劝诫书》成为大家一致认可的源头防控措施之一。
   “当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到10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劝诫书》中,太谷交警首先指出了饮酒对机动车驾驶人造成的生理影响,其次讲明了《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于醉酒、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严厉处罚条款,劝诫大家打消侥幸心理,避免因为酒驾、醉驾被追究法律责任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生活、工作、就业方面的多重影响。
   《劝诫书》同时指出,太谷交警大队将建立酒驾整治研判机制,分析研判酒驾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梳理易发、高发的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牢固树立“零容忍”执法意识,每天组织警力在辖区范围内流动查缉整治酒(醉)驾违法行为,并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追究酒(醉)驾违法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同时,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适时邀请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报道,公开曝光、深度剖析典型案例。对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酒(醉)驾或者涉及公务车辆的,在抄告其所在单位的同时,一律抄告纪检等相关部门;对企事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人员酒驾或者涉及公务车辆的,在抄告其所在单位的同时,一律抄告上级主管部门,切实形成严管、严查、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