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3月09日

发福利 这些人能在太原安家了

  本报记者 赵伟
   为了进一步服务好太原市人口管理工作、拓宽落户渠道,3月8日,记者了解到,太原市政府法制办对市公安局起草的 《太原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推进国务院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据悉,此次出台的 《实施方案》全面放开太原 “三县一市”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了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人员的落户限制,取消了按照国家规定在太原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条件。此项改革必将极大地促进省城的经济发展,优化人口结构,为太原的振兴崛起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在对 《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审查中,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 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明确太原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同时考虑到政策执行的连贯性,将2016年市政府出台的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补充修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相关条款的通知》进行统筹考虑,在确保文件制定措施严格符合上位法和国家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突出太原人口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这是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审查工作中有机结合的一次积极探索,也更有针对性地推进了太原市的户籍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