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2月26日

税务检查通知送达公告

并国税稽告【2018】1号
  因太原市天弘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139户次企业不在注册地址经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等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太原市天弘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139户企业的《太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并国税稽检通二【2017】271号)等依法公告送达。请相关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来我局检查部门领取税务文书。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本公告自登报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附件:《税务检查通知书清册》联系人:张斌、郭强 联系电话:2397922、2387992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