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1月18日

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提前启动

  本报记者 赵云云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林业厅获悉,我省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提前部署,进展顺利。新一轮退耕还林中,广大退耕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通过四条渠道获得收益。
   据悉,四条渠道分别是政策性补助增加收入;林务工增加收入;产业化发展增加收入;资产性运作增加收入。
   政策性补助增加收入。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直接到户,农户每退一亩可分5年获得现金补助1500元,其中国家补助1200元、省级补助300元。
   造林务工增加收入。是为最大限度增加农户收入,我省出台了 《关于扶持发展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意见》,搭建起群众参与生态治理、获取劳务性收益的平台。贫困人口通过加入合作社,在合作社组织下参加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获得稳定的劳务收益。按照种苗造林补助每亩800元的 45%用于劳务、参与造林的贫困人口可获得 60%的劳务收入测算,贫困人员通过参与合作社造林,可获得劳务性收入。
   产业化发展增加收入。是我省退耕还林地立地条件明显优越于荒山荒坡,是发展经济林的好战场。根据新一轮退耕还林不再限制生态林和经济林比例的政策,我省大力鼓励退耕农户发展经济林,因地制宜种植干鲜果,面向市场发展新优特。目前实施工程建设任务重,核桃、仁用杏的种植比重占到30%以上。为了推动经济林产业化发展,我省组织开展了“京企入晋”系列活动,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采取“一个企业发展一个树种、一个树种建立一个基地、一个基地带动一方百姓”的模式,充分发挥企业一头联市场、一头联农户的市场主体作用,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的实现路径,提高农户经营性收入。
   资产性运作增加收入。我省积极推进林业资产性收益试点,充分发挥退耕农户的林地资产优势,引导退耕农户加入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可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是家庭林场,组建以股份制为基本特征的合作经济组织,让有资金实力和办企经验的能人带着农民共同开发,让广大农民以股本分红的形式获得资产性收益。目前,省林业厅已经在大宁、隰县、兴县、临县、石楼县、岢岚县、代县、岚县、蒲县等9个县铺开试点工作,为全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