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1月18日

我省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本报记者 赵伟
   昨日,记者从省国土厅获悉,我省决定开展山西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简称“三调”工作),用两年时间完成“三调”工作。
   2018年6月前,我省将全面开展11个试点县(市、区)“三调”工作,随后在试点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全面铺开。目前,我省已成立由副省长贺天才为组长的 “三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全省土地调查工作,协调解决调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厅,负责土地调查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省国土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统计局、省测绘局均为成员单位。
   我省“三调”工作共有六项任务,包括完成全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查清其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包括全省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完善全省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将登记成果落实到土地调查成果中;完成全省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调查等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工作;建立全省三级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建立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
   此外,还将完成全省采煤沉陷区土地利用现状专项调查工作,同步开展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潇河、御河的河道调查工作。
   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三调”工作到今年6月前,全面开展11个试点县(市、区)的“三调”工作。通过试点县(市、区)的先行先试,总结适合我省的“三调”工作方式,积累经验,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今年7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剩余106个县(市、区)的“三调”工作;2019年6月至8月,完成省、市、县三级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2019年9月至12月底,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等工作,明确所有调查成果统一采用2000大地坐标系统;最后,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统一变更,汇总县(市、区)调查成果,形成上报国家的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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