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1月12日

太谷新一轮“尾号限行”将持续五天

  本报记者 陆祁国 通讯员 刘伟利
   今日,太谷县公安局发布重污染天气道路临时交通管制公告,决定从1月11日12∶00起至1月15日24∶00,对该县主城区道路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每日限行两个尾号。
   本次限行范围为:北至108国道(不包括国道)、南至康宁街(包括康宁街)、东至铭贤南路(包括铭贤南路)、西至108国道(不包括国道)范围内的所有城区道路。其中,1月11日,车牌号尾数为1、9的车辆禁止通行;1月12日,车牌号尾数为2、8的车辆禁止通行;1月13日,车牌号尾数为3、7的车辆禁止通行;1月14日,车牌号尾数为4、6的车辆禁止通行;1月15日,车牌号尾数为0、5的车辆禁止通行。车牌号尾数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号阿拉伯数字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