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以下车辆因涉嫌交通违法被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十五大队依法扣留,当事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办案单位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当事人于3个月之内携带有关证件手续到办案单位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将被依法处理。
(1)津B03305白灰色奔驰中普客。2017年6月3日,贾会喜 (身份证号:14022419800606****,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驾驶该车因涉嫌未投交强险、未年检等违法行为被我大队依法扣留,2017年10月15日前来接受了处理,但不能够提供车辆的合法手续,至今没有能够提供车辆的合法手续。
(2)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2017年7月6日,张永波(身份证号:14022419810118****,灵丘县武灵镇)驾驶该车因涉嫌悬挂其他机动车的号牌(晋B68**0)被我大队依法扣留,至今未接受处理。
(3)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2017年8月9日 , 李 金 城 (身 份 证 号 :14022519870614****,浑源县王庄堡镇)驾驶该车因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被我大队依法扣留,至今未接受处理。
(4)冀HKA995黑色红旗牌小型轿车。2017年8月21日,王志强 (身份证号:13262219630924****,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驾驶该车因涉嫌无证驾驶,车上无其他驾驶员,机动车被我大队依法停至不妨碍交通安全地点,至今未接受处理。
(5)晋A41888白色本田牌小型轿车。2017年10月1日,姚敏(身份证号:14222619790619****,繁峙县大营镇)驾驶该车因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交强险标志、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被处罚。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被我大队依法扣留,至今未提供车辆相关手续。
(6)黑色牌小型越野客车。2017年10月 1日,何志强 (身份证号:14222619821107****,繁峙县岩头乡)驾驶该车(已达报废标准)因涉嫌悬挂其他车辆的号牌被我大队依法扣留,至今未接受处理。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高速二支队十五大队
2018年1月11日
(1)津B03305白灰色奔驰中普客。2017年6月3日,贾会喜 (身份证号:14022419800606****,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驾驶该车因涉嫌未投交强险、未年检等违法行为被我大队依法扣留,2017年10月15日前来接受了处理,但不能够提供车辆的合法手续,至今没有能够提供车辆的合法手续。
(2)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2017年7月6日,张永波(身份证号:14022419810118****,灵丘县武灵镇)驾驶该车因涉嫌悬挂其他机动车的号牌(晋B68**0)被我大队依法扣留,至今未接受处理。
(3)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2017年8月9日 , 李 金 城 (身 份 证 号 :14022519870614****,浑源县王庄堡镇)驾驶该车因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被我大队依法扣留,至今未接受处理。
(4)冀HKA995黑色红旗牌小型轿车。2017年8月21日,王志强 (身份证号:13262219630924****,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驾驶该车因涉嫌无证驾驶,车上无其他驾驶员,机动车被我大队依法停至不妨碍交通安全地点,至今未接受处理。
(5)晋A41888白色本田牌小型轿车。2017年10月1日,姚敏(身份证号:14222619790619****,繁峙县大营镇)驾驶该车因涉嫌使用其他车辆的交强险标志、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被处罚。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被我大队依法扣留,至今未提供车辆相关手续。
(6)黑色牌小型越野客车。2017年10月 1日,何志强 (身份证号:14222619821107****,繁峙县岩头乡)驾驶该车(已达报废标准)因涉嫌悬挂其他车辆的号牌被我大队依法扣留,至今未接受处理。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高速二支队十五大队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