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12月21日

法治青春 为青少年营造阳光天空

  本报记者 宋蓉
   五年来,山西共青团权益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党政社会治理事务、服务青少年普遍利益诉求、推进青少年法治建设,全力改革创新,注重落地落实,在推动政府购买重点青少年社工服务、专门学校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2017年12月,团省委权益部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 “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13-2016”。
  专门教育共织“防护网”
   近年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和团省委等单位,在点上就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积累了经验做法,但整体工作依然面临法律和政策衔接等客观存在的现实困境。
   为此,在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全省专门教育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山西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团省委会同省综治办、省法院等8家单位共同出台了《全省专门教育工作办法(试行)》,推动全省11市都至少新建或确定1所技校、职高学校开设专门班级,集中接收并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
   太原市某专门学校开设音乐、舞蹈、机器人、摔跤柔道等十几种兴趣活动类课程,并针对取得进步的学生和特长生设立学生奖励机制,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潜能。目前,已累计成功教育转化问题学生8400多名。
   有了成功的案例,还需要相应的政策支撑,方能做到由点到面铺开工作。对此,团省委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摸索。2017年,团省委会同省综治办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召集各相关厅局部门和专业力量召开专题会议,最终由省直9个单位共同印发《全省专门教育工作办法(试行)》,就招什么人、学校怎么建、入学怎么对接、期限怎么划定、教学内容怎么设计以及管理保障等问题,首次提出了方向性和框架性的政策指导意见。
   2016年7月29日,在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第三轮检查督导太原市座谈会上,团省委分别与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太原市第五十六中学校、太原财贸学校签订了“阳光校园”驻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与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倾注爱心,重拾未来”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辟团省委购买重点青少年社会服务项目的先河,进行引入专业社工力量教育矫治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新探索。
  法治广播守护青春
      现在,山西省的初、高中学生已经习惯了青少年法治广播的陪伴。这个从2016年开始每周播出的“守护青春”山西省青少年法制广播栏目,已经播出44期。
   “守护青春”山西省青少年法制广播栏目组织检察官、社工和心理专家等专业力量,围绕贴近青少年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专家解读案例、罪错人员的忏悔家书、传播身边的点滴善行以及安全、法治和道德教育知识等方面内容,每周编辑制作1期10分钟的音频,同时挂载到山西青少年权益网、山西教育网、山西司法行政网、山西共青团网、山西青年网和山西青少年权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供全省各初(高)中学校和中专、职高、技校以及高专高职、普通高校学生收听。
   在刚刚过去的 “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团省委及11市团委举办“法治青春”18岁成人礼仪式。活动抓住学生18岁成人的关键节点,精心创意策划现场仪式——让学生们佩戴国徽胸章、手捧宪法、面向国旗庄严宣誓,并在仪式中加入宪法章节诵读、青年榜样真情讲述、检察官以案释法、齐声高唱《歌唱祖国》等内容,为同学们的成人礼仪式,增添了许多庄严感。
  预防校园欺凌示范课创设推行
   2016年以来,山西共青团以全团改革为契机,会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铸仁社工服务中心,以“预防校园欺凌”为切入点,在中职和普高共两所学校实施“阳光校园”驻校社工服务试点项目工作,边试点边总结政府购买驻校社工服务实践成果,并利用半年时间集结近百名专家、学者、基层一线教师、社工的意见建议,召开十余次座谈会、分析总结三十多个案例,完成了《山西省“阳光校园”预防校园欺凌示范课课程教案》(试用版)的编写。
   2017年8月15日至17日,团省委在太原召开“阳光校园”骨干社工暨预防校园欺凌示范课培训班,对全省11市60所普通初(高)中和中职学校团委书记和法治教育负责人、班主任老师等150余人进行教案试点推行培训,并于10月份开始在全省60所学校进行试点推行,为2018年在全省各初中学校中进行推广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