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11月27日

全省专项督查幼儿园有无问题

  本报记者 赵伟
   11月24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全省各市政府发出 《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省部署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将由教育行政、教育督导、公安、卫计委、食药监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按属地原则,对辖区所有面向3-6岁提供保育教育的幼儿园、附设幼儿园、幼教点,重点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项督查。
   其中,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所有面向3-6岁提供保育教育的幼儿园、附设幼儿园、幼教点,所有教职工扎实开展一次保育教育,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市、县教育督导部门加大督导评估、指导督查力度,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对无证幼儿园分类治理;整改后达标的及时颁发许可证、仍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及时取缔。市县政府将构建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监管体系,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同时,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问责机制,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追责。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的追责问责。对一切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行为的幼儿园和教职工必须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责,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