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5年08月22日

省高院表彰“韩旭辉式”先进长治3个集体8名个人上榜


  本报记者 刘琴
  
  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通报,对在“学习韩旭辉争做韩旭辉式好法官”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共38个集体、81名个人获通报表扬。其中,长治两级法院表现亮眼,3个集体、8名个人成功入选,展现出长治法院队伍过硬的业务能力与良好的职业风貌。
  在此次表彰中,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管理局、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马厂法庭、长治市武乡县人民法院洪水法庭荣获“成绩突出集体”称号,其在案件管理、基层司法服务、便民诉讼等工作中成效显著,为维护当地司法公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个人表彰方面,长治市8名法官及司法工作人员凭借扎实的业务素养与敬业精神上榜“成绩突出个人”名单,分别是: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魏星,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久安人民法庭审判员马晨辉,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苏店法庭法官助理赵阿慧,长治市长子县人民法院石哲法庭庭长胡建枝,长治市平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国斌,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孙旭光,长治市黎城县人民法院上遥法庭副庭长朱云霞,长治市襄垣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李美江。
  此次长治两级法院多人多集体获省高院表彰,既是对当地法院工作的肯定,也为全市法院系统树立了学习标杆。下一步,长治法院系统将以先进典型为引领,持续深化“学习韩旭辉”活动成效,推动司法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为长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