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5年07月31日

沁水出台文旅新媒体宣传奖励方案

单条作品最高奖1万元


  本报记者 毛明辉
  
  近日,为进一步拓宽文旅宣传渠道,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文旅推广的热情,沁水县出台了文旅新媒体宣传推广奖励方案,明确对在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沁水文旅相关内容的创作者给予现金奖励,单条作品最高奖1万元。
  该方案旨在通过激励机制提升 “千年古县·如画沁水”品牌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奖励对象涵盖在抖音、微博、微信视频号、小红书、快手、B站等主流平台发布相关视频作品的创作者,同时包含因工作需要被县文化和旅游局采用的视频素材提供者。
  奖励范围聚焦沁水文旅核心内容,包括3A级以上景区、特色康养村、乡村旅游点、酒店民宿、非遗民俗、文创产品、特色美食、涉旅优惠政策及重大文旅活动等。奖励标准按作品传播效果分级:点赞量2000次以上或浏览量10万以上可获200元;随着数据提升,奖励逐步递增,其中点赞量10万次以上奖励3000元,点赞量50万次以上奖励10000元。此外,被县文化和旅游局采用的视频素材,按时长给予300元至500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