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措施》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赵云云
6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药监局、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有关负责同志深入解读《山西省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 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将于6月16日起施行。
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近年来,全省药品监管部门坚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不断强化高效能监管,保障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全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中向好。
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庭芳说,近年来,省药监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一系列惠企措施,通过科学监管、政策引导和优化服务,有力促进医药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创新。在此基础上,我们在监管尺度不放松、产品质量有保障的前提下,提出了进一步改革措施,通过优化审评审批机制、创新服务管理机制、提高审评审批服务效能等,最大限度压缩时限、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生产经营的便利性,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措施》注重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强调要聚焦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以更大力气深入排查风险隐患,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智慧监管、风险监测、监督抽检、风险会商等手段综合施治,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李庭芳说,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新、创新活力强,具有鲜明新质生产力特质,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潜力巨大,因此更需要部门之间同向发力、综合施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注重加强政策统筹和工作配合。比如,发展改革、科技、工信、商务等部门制定系列举措,激发医药企业改革创新主体活力。市场监管、财政、审批服务、医保等部门在政策落地方面,给予优化和保障措施。农业、林草、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中药监管体系,全链条支持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紧扣创新药和医疗器械推广使用,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共同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8项具体措施
据介绍,《措施》共提出5个方面28项具体措施。
支持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提出了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药物研发向临床前研究转化、鼓励创新药械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中医药守正创新、强化标准引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6项具体措施。
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效。包括优化审评审批机制、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审批上市、优化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提高审评审批服务效能、优化注册检验、加快罕见病用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深入推进国际通用监管规则转化实施7项具体措施。
加快创新产品应用推广。提出了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成果应用、加快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入院使用、加大医保支付、优化进出口支持4项具体措施。
以高效严格监管提升医药行业合规水平。强调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提出推进生物制品批签发授权、促进仿制药质量提升、推动医药企业数智化转型、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强化药物警戒、强化药品流通政策支持、加强医药流通新业态监管7项具体措施。
构建与产业发展和安全需要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提出了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监管科学研究、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4项具体措施。
李庭芳表示,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全面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全周期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全链条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提升药品监管能力,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我省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释放的红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贡献药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