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多项国家级荣誉继续保留
本报记者 刘琴 见习记者 路诗洁
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复查确认通报,长治市多个城市、村镇、单位、家庭及学校凭借扎实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成功继续保留全国文明系列荣誉称号,彰显了城市文明建设的深厚底蕴与持久活力。
在此次复查确认名单中,长子县持续巩固创建成果,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成为长治市文明城市建设的标杆。同时,襄垣县下良镇、壶关县龙泉镇等26个村镇凭借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发展中的突出表现,继续获评“全国文明村镇”;长治市公安局、长治市审计局等23家单位以优质的服务效能、良好的精神风貌,持续保持 “全国文明单位”殊荣;来自沁源县景凤镇景凤村的段建娥家庭,以孝老爱亲、和睦邻里的家风传承,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家庭”称号;长治市实验学校、长治市第一中学校、沁源县实验小学3所学校,依托特色德育体系与校园文化建设,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近年来,长治市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从城市到乡村、从单位到家庭、从校园到社会,全方位、多层次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此次荣誉的持续保留,不仅是对长治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激励全市上下继续深化文明实践、弘扬时代新风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