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5年02月18日

税务知识问答


  问: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红字发票。
  二、在开具蓝字数电发票当月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剩余发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剩余发票额度。
  三、在开具蓝字纸质发票当月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或者作废已开具蓝字纸质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剩余发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纸质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剩余发票额度。
  
  问:纳税人如何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规定:“十一、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自有的税务数字账户、个人所得税APP,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数电发票入账与否打上标识;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查验数电发票信息。
  十二、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问: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比例是多少?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十七条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第十七条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应当填开退还书;扣缴义务人凭退还书,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据“山西税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