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12月24日

税务知识问答


  问:在山西省内,个人将购买满2年的住房转让给其他个人,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五、……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问:个人将购买不满2年的住房转让给其他个人,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问:父母将住房无偿赠与给子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据“山西税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