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5月09日

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太原15家企业被限期整改


    本报记者 陈彤

  5月8日,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邀请媒体举行集中采访活动,对外通报该区15家企业因存在信息泄露隐患、数据安全隐患,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近年来,无孔不入的骚扰电话、推销信息已成为许多人的困扰,令人思细极恐的是,对方还掌握着大量诸如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2024年1月以来,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网安大队为严肃整治信息泄露、数据泄露乱象,围绕辖区企业开展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等专项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已有15家企业因存在信息泄露隐患、数据安全隐患,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其中,针对相关企业存储公民个人信息不履行网络安全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杏花岭分局网安大队对12家公司予以行政警告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针对相关行业公司以及营业性场所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违法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网安大队对3家公司予以行政警告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