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双节”食品药品市场保障舌尖安全
本报记者 毛明辉
1月10日,晋城市公安机关发布通告,2024年春节、元宵节将至,为全力维护百姓 “舌尖上的安全”,从现在起至3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要求,肉制品领域,将突出打击加工、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畜禽,对畜禽注水注药及其它有害物质、私屠滥宰等犯罪行为。
调味品、民俗食品、烟酒饮料领域,将突出打击假冒伪劣调味品、民俗食品、酒水饮料及知名品牌卷烟等犯罪行为,特别是以各种“特供酒”为噱头,冒充知名品牌白酒的犯罪活动,将被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食用油领域,将突出打击非法收购、销售、使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以及非法勾兑生产销售的伪劣香油等犯罪行为。
保健食品领域,将突出打击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特别是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利用网络平台制假售假等犯罪行为。食用农产品领域,将突出打击在蔬菜生产、经营及蛋禽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滥用激素、抗生素等犯罪行为。
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将突出打击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流向校园餐桌,危害广大师生餐饮安全等涉校园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药品安全领域,将紧盯治疗呼吸道疾病及危重症疾病用药,重点打击抗病毒类、退烧类、急救类等相关类别假劣药品以及检测试剂、雾化器、制氧机、血氧仪等医疗器械,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特效药及医用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