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消费升级 太原迎泽区出台奖励办法
本报记者 陈彤
近日,记者从太原市迎泽区相关部门获悉,为畅通经济循环、提升城市“烟火气”、推动消费升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迎泽区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升级引领区建设的奖励办法 (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迎泽区新建或改造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载体空间,总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实现统一收银,纳入迎泽区统计范畴后2年内限上零售额排名进入迎泽区前20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国际、国内一线品牌在迎泽区开设华北首店、山西首店,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知名零售、住餐等品牌首店落户迎泽区,当年纳入迎泽区统计范畴,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迎泽区鼓励企业入统,对2022年后纳入迎泽区统计范畴的企业,入统当年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1亿元,分别给予企业3万元、5万元奖励,每增加零售额1亿元,增加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同时,开展 “府城老店”“寻味迎泽”评比活动,授予“府城老店”“寻味迎泽·美食小店”荣誉称号的辖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万元,每年评选总数不超过15家。此外,对在迎泽区成功举办3天以上、展览规模达5000平方米或展位数达100个的各类展会活动,给予主办单位实际场地租金30%的补助,最高10万元。
迎泽区鼓励辖区内限额以上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保持原有优势的同时,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年度线上零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
大力发展直播经济,引导支持打造具有引领效应的电商直播基地。对于租用商务楼宇1000平方米以上,入驻电商直播及相关产业链企业超过50家,在迎泽区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每年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电商发达地区举办包括招商会、产品推介会、选品会等活动5场以上的电商直播基地,给予投资总额50%的补贴(投资额包括装修、租金、运营、技术、策划等),最高100万元。
《办法》明确:上述奖励政策若与法律法规及上位政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上位政策为准。奖励资金按照就高原则,不得重复享受。《办法》由迎泽区商务局负责解释,有效期2年。